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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 询 人:程正文 问询时间:2011-08-03 19:10:44
咨询标题:劳动维权
咨询内容:我是2010年11月进公司的,直到现在公司也位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外来人员综合保险,我们的工资是现金发放的,请问我该怎么维权?谢谢

律师: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11-08-08 00:00:00
回复内容:提供和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补缴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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