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注册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我要咨询我要聘请
服务指南
我们的客户
当前位置: 首页 >> 咨询律师>> 咨询列表>> 实习,协议,加班,违法

已解答

咨 询 人:赵丹 问询时间:2008-07-30 14:16:11
咨询标题:实习,协议,加班,违法
咨询内容:我毕业一年后来上海以实习生的名义招到一家公司,订立劳动协议,工资低于上海最底工资标准(500元/月),一个月后我要求追发加班费(协议里未说明),公司不给.算不算违法?谢谢!

律师:温明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08-07-30 00:00:00
回复内容:如果你是毕业到公司工作的,则属于劳动关系不存实习一说.订立的劳动协议就应当为劳动合同.工资应当不低最低工资标准.若你是还未毕业的学生来实习,则按双方约定履行.
律师回答问题,请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