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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 询 人:褚雷雷 问询时间:2011-07-10 19:36:34
咨询标题:劳动法
咨询内容:本人2005年10月1日就职于铜川路一家海鲜批发有限公司工作,至今没和我签字劳动合同,工作时间是全年无休(工作后才知知道),现在因工作原因不想作了,问下现在可以让他赔偿我地加班费么(各种国家规定地保险)

律师: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11-07-11 00:00:00
回复内容:可以要求补缴保险,若能提供加班的考勤,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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