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汪丽芳 | 问询时间: | 2011-06-16 23:27:03 |
咨询标题: | 怎么要回属于我的工资 | ||
咨询内容: | 我在上海衣恋旗下的PIORY上了18天班,离职了,单位也同意了,上班时间是5.1-5.18号,我只拿了700元工资,我自己觉得很不合理,我问店长要工资单她说没有,我问她要公司的电话她说不知道,我问她要5.1号的节假日加班费,她说头三天是试用期,没有工资的,在我问她这些问题之前她没有说过试用期没有工资这些话,也没有任何书面说明过,我现在找不到这家公司的其他负责人,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1-06-17 00:00:00 |
回复内容: | 不需要找到负责人,你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属于你的工资及加班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