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陆雪 | 问询时间: | 2011-06-09 20:57:22 |
咨询标题: | 有关在工厂里的事故认定 | ||
咨询内容: | 首先1:是领导和工人之间:因领导言语不当吗,有侮辱的含义,工人难以接受,遂发生斗殴事件(同时领导也出手),这种行为应该怎样界定?领导是否有过错,工厂是否有责任? 2:领导与工人起争执,旁边一位同事说是劝架,但一上来就从后方把这名工人甩翻在地造成锁骨错位,韧带断裂,这又该怎样鉴定,是否属于工伤范围,厂里和这位领导是否有连带的责任?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1-06-09 00:00:00 |
回复内容: | 1、对于斗殴事件,应该按照双方的过错大小承担责任,根据你的介绍,领导有过错。 2、认定为工伤有难度,但是可以要求那位同事按照人身损害的标准给予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