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简宇飞 | 问询时间: | 2011-05-31 11:57:34 |
咨询标题: | 请问上班时间是否超过劳动法规定? | ||
咨询内容: | 我在娱乐场所工作,工作时间是上12小时休息24小时,等于每月上240小时,并且节假日不休,象五一别的地方放3天,我们照常上班,并且没有加班工资,只能在节后可以选择1天补休。这样算违反劳动法吗? 我想追讨加班工资可以吗? 希望能得到您的回答,谢谢!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1-05-31 00:00:00 |
回复内容: | 单位应该为你申请综合工时制,每月超过166.7小时的上班时间属于加班,法定节假日上班应按照平日工资的3倍发放加班工资,你可以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