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刘琳 | 问询时间: | 2011-05-10 20:58:47 |
咨询标题: | 这种情况可否申请双倍赔偿 | ||
咨询内容: | 外企工龄15年,现为长期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上的工作地点为上海,今年本人工作部门要迁移到外地,本人也愿意配合去那里工作,虽然职位名称不一样,但是工作性质和现在差不多。 但是由于当地工资水平较上海低,所以可能公司更愿意在当地直接招人而已不能胜任该工作为由辞退本人。 想咨询这种情况可否申请双倍赔偿?有最高限额限制吗?如果申请不成的话,可以申请仲裁吗? 谢谢了!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1-05-10 00:00:00 |
回复内容: | 公司若以你不能胜任为由解除你的劳动关系的话,得有证据证明你不胜任,然后需要对你进行培训或者换岗后,能再次证明你不胜任才能解除你,否则属于非法解除,可以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平均工资超过三倍的话有最高额的限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建议携带相关资料当面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