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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咨询律师>> 咨询列表>> 不服从单位改变工作地点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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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 询 人:王福珍 问询时间:2011-04-27 11:08:29
咨询标题:不服从单位改变工作地点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咨询内容: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在1995年到某上海驻江苏单位上班,2010年1月调至该单位在上海的一分公司,现该分公司因为连年亏损要出售,单位可能要安排我回江苏上班,因为在沪的其他分公司可能无法安排,而我不想回江苏,最终可能会被迫辞职,这种情况下可否得到单位的经济补偿?我于2007年就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并没有说明合同履行地点。谢谢!

律师: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11-04-27 00:00:00
回复内容:既然已经于10年1月调至上海上班,你的工作地点则为上海,现在你可以拒绝回江苏上班;单位若以此为由解除你的劳动关系的话,你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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