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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答

咨 询 人:罗琳艺 问询时间:2011-04-25 17:14:41
咨询标题:无固定期合同补偿
咨询内容:在第三次签合同时,去年11月,公司未征求意见直接拿来期限为3年的合同,本人已签名。请问现在可以申请改签无固定期合同并要求赔偿吗?谢谢!

律师: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11-04-26 00:00:00
回复内容: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应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签订的次数;合同已经签订,你无权要求改签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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