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萧羽 | 问询时间: | 2011-03-28 11:46:27 |
咨询标题: | 关于病假工资支付问题 | ||
咨询内容: |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基本月工资13000元,合同无明确约定病假工资及基准。我前两个月因病陆陆续续请了很多假,公司HR说按照上海市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理由是,病假工资基数为基本工资的70%,病假工资计算为该基数的80%,但是仍高于上海市平均公司,因此按照上海市平均工资标准支付。 问:病假实际支付时按照基本工资的56%(70%x80%)支付,还是按上海市平均工资标准支付?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1-03-28 00:00:00 |
回复内容: | 病假工资高于本市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以按照平均工资计发。你公司的做法并不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