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陆燕 | 问询时间: | 2011-03-22 12:07:11 |
咨询标题: | 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 | ||
咨询内容: |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我父亲的劳动维权问题。我父亲在一家公司做保安。2004年1月到2011年1月。以前公司规定可以一个月休息4天。可做了半年后,就让我父亲一直上夜班。每天6点左右到第二天的8点。一个月只休息2天。节假日从没有休息过。劳动合同也没签过。到2011年1月我父亲不想在受奇,于是自己提出了离职。我想问,在我父亲做的这几年,1,能不能申请加班补贴和夜班补贴。2,没签订合同,能不能要双倍工资。3,对与以前没给的国定节假日的3倍工资,能否补给。4,能不能申请经济补偿金。谢谢。请给我回答一下。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1-03-22 00:00:00 |
回复内容: | 对于超过正常时间的上班及法定节假日加班,提供加班的证据可以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对于夜班补贴要看公司的规定;若一直没有签订合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的请求已经超过了申诉时效;若是以公司拖欠加班工资为由被迫提出辞职的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否则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