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尤满平 | 问询时间: | 2008-07-26 14:16:21 |
咨询标题: | 工伤 | ||
咨询内容: | 我是一个外来从业人员.今年第一次来上海.在一家铜厂上班.在进厂第七天发生了工伤,我右手第二,三根手指的筋被严重划伤,当时大夫说右手以后肯定使不上劲,如果五个月后不能恢复,就很难在恢复了,当时我以为没什么,在家休息了两个月后主动要求上班的,可现在已五个月了,手指头一点也不灵活,右手也没劲,去找厂领导,他们态度很强硬,既不做工伤鉴定,也不赔偿,而且当时病厉卡上的名字不是我的,因为我当时没有买保险,别人买了,我自己做鉴定也做不了,我该怎么办. |
律师: | 李华平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07-27 00:00:00 |
回复内容: | 确认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