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王伟 | 问询时间: | 2008-06-20 15:37:52 |
咨询标题: | 合同觉得不满不签公司解雇我,我能得到经济补偿么 | ||
咨询内容: | 您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11年,这次合同到期公司要我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上的工资只写了上海最低生活保障为基本工资,跟我实际差太多,什么补贴也没写,我觉得不满,没有跟他们签定合同,公司如果以这个理由开除我的话,我能得到补偿么,有什么标准吗 |
律师: | 李军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06-20 00:00:00 |
回复内容: | 你应向单位提出要求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保留提出要求签的证据。条件和待遇不应低于原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