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宋先生 | 问询时间: | 2011-03-05 11:06:07 |
咨询标题: | 离职咨询 | ||
咨询内容: | 我在一家单位做了一个半月的时间,当初和负责人沟通时说好是试用期2个月,么签合同,可到了做了一个半月的时候,他们找了个不是理由的理由,说这个工作不适合我,无缘无辜解雇了我,听别人说就算解雇在试用期也要提前3天通知的。问下大家,我能为自己争取到什么权益???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1-03-06 00:00:00 |
回复内容: | 若公司不能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话,你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