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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 询 人:邵旻 问询时间:2008-07-25 09:04:33
咨询标题:工伤事故咨询
咨询内容:本人做木工,在外高桥保税区四号门一工地工作,单位只签订一份合同,我在操作电锯过程中,不慎造成右手中指、食指、无名指三只手指被据断;现在医院治病,请问:出院后我该怎么理赔?

律师:温明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08-07-25 00:00:00
回复内容:先申请工伤认定,待病情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级别确定赔偿数额。单位若没有为你交纳保险则由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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