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杜园园 | 问询时间: | 2010-09-26 12:58:40 |
咨询标题: | 公司在4个月内多次决策变动造成我调岗,以及现在被辞退我可以要求公司道歉吗? | ||
咨询内容: | 由于这家公司要成立客诉部,我通过初试复试于6月12日进入这家公司,签订的合同的职务是“客诉专员”,试用期3个月签订3年合同,转正薪资2800,试用期为转正的80%,。7月3日,公司人事通知我公司组织架构变化,不成立客诉部因此我要么同意调岗,要么就被辞退了。后来我同意调岗并通过面试,进入设计部做内助员。7月26日设计部来了新总监,让我做助理。9月11日我的试用期介绍,在试用期结束前我填了转正申请,并且我的领导也签字了,后来人事发的正式转正单上领导也签字了。昨天人事找我谈说领导不同意转正了。后来公司同意赔偿我半个月工资还有给1个月薪资作为代通金。事后我的领导根我谈,说不是她不同意,她已经签字同意转正了,是公司有新的运营决策,所以才做这个决定。我觉得这件事不是公司按规定能补偿的。我在公司将近4个月,由于公司的决策变动,已经迫使我调岗两次,以及现在被辞退,这段时间岗位变动对我的精神很受打击,也很影响我对以后就业的信心。我想请问,我是否可以起诉公司,要求公司为自己在短短4个月内的大的决策变动而对我个人职业生涯造成的影响以及对我个人对企业和自己的信心的影响和自己内心的伤害公开致歉,请问我可以提出起诉吗?其实,我今天想这样做,只是想到我离职时人事威胁我,如果我要经济赔偿那么公司就会对外宣布我是被辞退的,而且有背景调查时也会说我是被公司辞退。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0-09-26 00:00:00 |
回复内容: | 公司辞退你,你可以要求依法给予经济补偿,但是要求公开道歉很难得到法律支持,而且也不是劳动争议受理的范畴。除非你能提供证据证明公司对精神造成严重伤害,则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