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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答

咨 询 人:小李 问询时间:2008-07-19 13:49:33
咨询标题:劳动争议
咨询内容:您好! 咨询内容:没有损害到公司的利益,只是在接电话时没有注意到形象,被公司的领导看到了,就告知被辞退了,我们有签过合同的。

律师:李军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08-07-19 00:00:00
回复内容:公司做法违法,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并要求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及其他可能存在的权利,详情可来电联系预约面谈。李军律师,021-63037090,1361171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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