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李娟 | 问询时间: | 2010-05-13 14:32:08 |
咨询标题: | 产病假资询-请帮我 | ||
咨询内容: |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到2010年8月就4年了,但公司合同都是每年一签,现怀孕快3个月在身,由于做的是销售要经常出差,而且工作也一直是无偿加班,压力也比较大,医院医生建议休息,我本人不是上海人准备回老家安胎,现公司提出如果病假单不是上海市医院开出的病假单则不能享受病假工资,外地省市医院开的病假单无效。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0-05-17 00:00:00 |
回复内容: | 公司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