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郑玉弟 | 问询时间: | 2008-07-19 06:41:37 |
咨询标题: | 算不算严重违纪? | ||
咨询内容: | 一个工作小组丢了一样工具,所有组员都拿出了一定的钱做了赔偿。事情已经解决。 为业主写了“由于下水道堵塞引起地板变形”的证明材料。 借用了单位的东西,第二天就归还了。借用的时候跟单位领导打过招呼并且同意,而且在记事板上记录过。 公司以这三件事为由,说我严重违纪。这三件事算是严重违纪吗?公司可以以此为接口开除我吗? |
律师: | 李军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07-19 00:00:00 |
回复内容: | 简单的说,严重违纪情况下,单位可以辞退员工且不给补偿,但单位以严重违纪为由辞退还需满足很多条件,关键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建议来电或当面咨询专业律师。 李军律师,021-63037090,13611714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