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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 询 人:张琳 问询时间:2010-04-25 12:16:44
咨询标题:一人兼数职
咨询内容:您好!我想资询一下,公司因员工离职,有些冈位暂时无人接替,老板要求你一人兼数职,而且一天上班11个半小时,只给你一份工资,加班费只算二小时一小时只给10块,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

律师: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10-04-26 00:00:00
回复内容:超出正常时间上班,应该依法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应该按照150%的比例发放,双休日按照200%发放;你可以拒绝加班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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