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张琳 | 问询时间: | 2010-04-25 12:16:44 |
咨询标题: | 一人兼数职 | ||
咨询内容: | 您好!我想资询一下,公司因员工离职,有些冈位暂时无人接替,老板要求你一人兼数职,而且一天上班11个半小时,只给你一份工资,加班费只算二小时一小时只给10块,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0-04-26 00:00:00 |
回复内容: | 超出正常时间上班,应该依法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应该按照150%的比例发放,双休日按照200%发放;你可以拒绝加班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