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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咨询律师>> 咨询列表>> 公司注销,解除合同,关于赔偿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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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 询 人:凌先生 问询时间:2008-07-16 12:53:49
咨询标题:公司注销,解除合同,关于赔偿金问题
咨询内容:我2007年7月2日开始工作, 签订一年合同, 今年7月1日到期.几天后被通知公司正在办理注销,拿出一张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写了按国家规定支付赔偿金.但之后了解到赔偿金额仅是按照每个月实际到手金额发放,克扣了个人缴纳的四金和所得税数额. 想请问一下,这样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赔偿金数额具体应该如何计算, 是否需要扣税?

律师:李军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08-07-16 00:00:00
回复内容:不合法,应根据你的工作年限支付补偿,标准为解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收入,包括四金和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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