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许雪峰 | 问询时间: | 2009-04-22 10:20:04 |
咨询标题: | 劳务咨询 | ||
咨询内容: | 我是与劳务公司签约2年被派遣到上海大众厂工作的,原先在2厂工作,一个月前被调岗到3厂工作,但最近大众厂以我不胜任工作岗位为由,将我退回劳务公司,劳务公司继而以赔偿我2个月工资为条件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要说明的是在调岗后没有任何的培训,另外涉及到工作满一年即将加工资,以及本月将发季度奖、半年奖。请问我能接受吗?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9-04-23 00:00:00 |
回复内容: | 若用工单位能证明你不胜任工作岗位的话,劳务公司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