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金呢叶 | 问询时间: | 2009-04-16 16:18:22 |
咨询标题: | 拖欠工资 | ||
咨询内容: | 您好,我是一名外来打工者。在上海工作有两年多了。08年底,我经朋友介绍,到一家公司上班,这家公司的老总和我这个朋友有一点 关系,所以聊了两次,没有签合同,没有相关证件,工资也只是口头承诺。 由于市场环境不好,业务和之前做的不是太一样,所以我负责的这块业务一时上不来,到了09年3月24号,经双方一致认可,就离职了。 但是,公司领导所承诺的工资并没有给我,2月份的工作本来三月份发,拖到4月份还没有给,一直已公司没收入没办法给为理由一直拖着 我碍于朋友的面子,没有和这家公司的领导闹翻,一直忍气吞声。到了4月13号,我万不得以,再一次给这家公司的领导打了个电话 工资还是没有得到一个结果,而且还被数落了一翻。想问下,现在我应该在如何处理。谢谢 |
律师: | 徐智强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9-04-16 00:00:00 |
回复内容: |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会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