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陈先生 | 问询时间: | 2009-03-31 18:01:42 |
咨询标题: | 关于追讨缴纳社会保险问题 | ||
咨询内容: | 我公司得总公司是江苏注册的法人企业,现上海分公司于3月遣散,公司未跟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上海公司是上海注册得非法人企业,属于江苏公司得分支。现我要跟其追讨社会保险金,因如何提出仲裁,上海仲裁委员会能否处理跨省案件。 |
律师: | 徐智强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9-03-31 00:00:00 |
回复内容: | 可以在上海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及补缴社会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