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注册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我要咨询我要聘请
服务指南
我们的客户
当前位置: 首页 >> 咨询律师>> 咨询列表>> 关于劳动仲裁及补偿问题

已解答

咨 询 人:明云 问询时间:2009-03-27 12:27:02
咨询标题:关于劳动仲裁及补偿问题
咨询内容:08年12月入职,公司一直以公司正在注册为由,没有签劳动合同,每月工资都是老板的另外一家公司代发,期间一直没有三金等保障,昨日收到人事离职的通知(之前没有任何通知)要求第2天必须走人,工资只结算到这个月底,没有要求离职的理由,请问:我是否应该去申请仲裁,有人说仲裁最多是N+1的补偿,也就最多可能只有半个月补偿。按照法律规则,最多能获得多少?

律师: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09-03-27 00:00:00
回复内容:你可以要求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金。可以要求补缴三金。
律师回答问题,请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