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赵 | 问询时间: | 2009-03-11 08:23:47 |
咨询标题: | 单方合同,试用期内辞职,高额无理培训费用 | ||
咨询内容: | 律师您好: 我于2008年4月初到A公司上班,签合同时,人力部说先签与公司的合同,员工应拿的合同等此批人才引进结束后统一下发。之后一直没有下发(此批进入公司人员均未拿到合同)。本人在试用期未结束前提出辞职,但A公司向我索要高额培训费(期间我并没有接受任何专业培训),如果不交纳此培训费,该公司就不能给我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应该通过什么渠道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
律师: | 温明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9-03-11 00:00:00 |
回复内容: | 公司的做法严重违法。没有提供培训不应当索要赔偿。离职应当出具证明。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办理退工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