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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 询 人: | 孙美芳 | 问询时间: | 2009-02-27 14:44:17 |
咨询标题: | 哺乳期内降薪调位.拒不支付原收入中的基效奖金 |
咨询内容: | 目前正处于哺乳期,合同到今年年底结束.公司在我哺乳期间换岗,降薪.原劳动合同上标明工资不低于3200.但实际拿到的部分有工资.基效,车贴,饭贴,共同构成.目前公司给我于换岗的岗位工资为800,及给付我800车饭贴费用.这样一来,就侵害了我3期里面女职工的权利了.这样算下来我原工资性收入比以前少了很多.目前和公司交涉当中.公司只愿意给付合同中写明的3200基本工资,其他工资性收入没有.
1.我是否可以拿到原工资性收入的其他组成部分.就是以前工资的综合4600.包括基效奖金
2.公司以经济危机为由,说公司整体内部调整.但是其余职员在不同程度上工资性总收入是提高或者是不变动.只有我以换岗及降薪.
我现在打算去仲裁,我是否能拿到工资性总收入的赔偿,并赔偿我百分之25的赔偿
其次,如果与工资凹断,应该如何谈接下去一次性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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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9-02-27 00:00:00 |
回复内容: | 你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原来的工资标准支付,包括绩效;公司不得单方面对你调岗降薪。具体建议携带相关资料预约面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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