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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咨询律师>> 咨询列表>> 合同2年后到期,公司以架构重组为由提前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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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 询 人:陆伟星 问询时间:2009-02-26 22:51:13
咨询标题:合同2年后到期,公司以架构重组为由提前解约
咨询内容:本人于05年12月22日与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后分别于07年、08年续签两次合同,最后一次签订期限为3年(08年1月22日-11年1月21日),今天公司以架构重组,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为由,向我提出n+1+2个月的离职补偿协议,其中n为3.5个月(即我在公司已服务满3年多,按一年折合一个月计算得出)。请问公司的补偿是否合理?如申请仲裁,赔偿金是否还有上升的可能?

律师:温明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09-02-27 00:00:00
回复内容:合理,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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