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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物业公司更换的物件出现质量问题而造成业主损害责任如何承担

阅读次数:1984  发表时间:2017-03-17 14:00:49

   案情介绍:

         马某家的电视机在不久前出现了故障,于是请来了小区内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维修。工作人员为马某的电视机更换了显像管,并按照市场价收取了相应的价款。可是没有几天,维修后的电视机在使用过程中突然发生了爆炸,致使马某受伤。事后,经调查爆炸是因电视机显像管质量出现了问题引起的。马某出院后,向物业公司提出赔偿请求,但是遭到拒绝。马某的同事听说后,有点建议马某直接向显像管的生产厂家要求赔偿,有的建议马某打官司。

律师评析:

      就本案而言,物业公司在更换显像管时,向业主收取了费用,所以受害人马某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显像管生产商追偿。当然马某也可以要求显像管生产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开始计算。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限的除外。


     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房产部:021053023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