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asd | 问询时间: | 2010-01-15 23:46:57 |
咨询标题: | 不是说劳动仲裁不收费嘛,这是不是变相收费 | ||
咨询内容: | 近日到闵行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被告知到闵行区工商管理部门拿用人单位确立的书面证明。我跑到沪闵路6388号闵行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要书面证明,他们从电脑里打印出一份档案机读材料,上面盖上材料证明章,然后开收据向我要40元。我感到不可思议,电脑里查一查,打印出一张A4大小的所谓的书面证明,就要收40元。这个价格合理吗?上海市的其它区也是这样的做法吗?不是说劳动仲裁不收费嘛,这是不是变相收费。再说,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部门,是纳税人养活的,为什么还要在服务时重复收费?就算是出售权力,也只应该按成本收费,现在打印一张A4纸,收费高的离谱,几乎是暴利了,这个权卖得也太贵了。 |
律师: | 李军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0-01-17 00:00:00 |
回复内容: | 是不合理。这是政府行为,可向政府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