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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咨询律师>> 咨询列表>> 合同不续签的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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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 询 人:杨川 问询时间:2010-01-12 20:57:41
咨询标题:合同不续签的补偿费
咨询内容:我2001年开始一直在一家合资企业工作,去年2009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中方不准备继续投资了,公司准备解散,没有和我续签劳动合同。请问补偿费该如何计算,新的劳动法是说补偿2008年开始的2个月,那08年之前的有没有补偿?

律师:温明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10-01-13 00:00:00
回复内容:合同到期终止应支付2个月补偿金。若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合同期限的,则从01年起算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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