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郑凌 | 问询时间: | 2010-01-07 22:16:53 |
咨询标题: | 劳动补偿纠纷 | ||
咨询内容: | 在一公司连续工作十年,之前公司未签定劳动合同08年签两年到期后公司无任何理由并单方面以短信形式告知解除合同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0-01-08 00:00:00 |
回复内容: | 公司没有任何合法理由解除你,你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 |
律师: | 诸东华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0-01-08 00:00:00 |
回复内容: | 你说你已经连续工作十年,因为没签合同,你需要有其他证据证明。如果无法证明,那么这种情况你难以主张公司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不合法。这时可能的问题是,单位有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合同到期不再延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