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奚瑶 | 问询时间: | 2010-01-03 09:34:41 |
咨询标题: | 未签劳动用工单位未付工资 | ||
咨询内容: | 我从2009年10月26日起,进入用人单位劳动,至今未签属任何的劳动合同,同时,这2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也未支付过,请问我有什么办法拿回我的工资,另外,我的劳动手册,他们已经收去,我最担心的就是劳动手册,现在我已离职,离职是在12月31日,我是在12月29日的时候通知他们不做的,可是在31日这天,领导跟我说要我一定再做一个月,否则工资不付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0-01-03 00:00:00 |
回复内容: | 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并返还劳动手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