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唐伟锋 | 问询时间: | 2009-12-16 00:03:17 |
咨询标题: | 请求协助 | ||
咨询内容: | 1、1999年10月入职,目前已满10年工龄。 2、2001年至今公司未支付过超时加班及周末加班工资(合计:114天) 3、我只有2007年到2009年的加班记录,2006年之前的公司电脑系统已经没有了,但是我自己有记录剩余天数。 4、公司对于员工出差只给付100元出差补助(此费用含餐费,与工资一起发放并扣税),我要求出差应该有超时加班及周末加班。 以上为我个人目前基本情况,请律师协助,谢谢! |
律师: | 温明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9-12-16 00:00:00 |
回复内容: | 工龄已满十年,你可以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合同(注意保留证据)。存在加班事实可以主张加班工资,注意保留加班考勤证据。出差补贴需要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来确定。具体建议进一步电话详细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