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朱娟 | 问询时间: | 2009-10-11 13:55:56 |
咨询标题: | 孕期6个月公司要求我自动离职或降薪至1000元继续工作 | ||
咨询内容: | 一年的劳动合同在07.06.30终止.之后没有续约过,从事出纳与后勤工作.今年4月怀孕,现已6个多月,工作已略显疲态.国庆节前公司老总找我谈话要求我自动离职或降薪至1000元继续工作.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违法? 还有产检期间,医生建议在家休息,可开最长一星期的病假单,请问我的情况最长病假可休多久?如果公司老总不批准是否合法? |
律师: | 温明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9-10-12 00:00:00 |
回复内容: | 公司做法违法,孕期女员工,公司不应降低工资待遇和随意调岗。主动辞职没有补偿。你有权享受医疗期,需要正规医院出具的病假单。单位没有不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