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董先生 | 问询时间: | 2009-09-26 11:59:37 |
咨询标题: | 关于离职交接的问题 | ||
咨询内容: | 我是上海浦东一家私企的网站制作兼运维人员。今天已正式提出辞职,我已经将所有的交接工作准备妥善了,并承诺节前不会离开。可是老板却非说必须一个月之后才能离开,可是我进公司的时候没有任何人说过有这个规定,即使有这个规定也不符合法呀!(我们没有签订正式劳工合同) 请问现在,如果经协商无效,我于国庆节后离开公司,而老板以此为由克扣我这个月的工资(每个月15号发的是上个月的工资),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要我的正常工资呢?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9-09-27 00:00:00 |
回复内容: | 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随时可以提出辞职,公司无权扣发你的上月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