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qiu | 问询时间: | 2009-09-07 11:26:29 |
咨询标题: | 离职及休假问题 | ||
咨询内容: | 我于07年5月到现在的公司,当时公司还没上正轨,老板又认识,没签合同,到08年1月底公司搬到写字楼,才签合同,为期1年,但09年也没找我续签,但还在公司工作,现在和老板矛盾,他叫我辞职,两年来我一直都没休过假,我也不想干了,那么我离职时,我该得到多少钱?怎样办离职手续?该注意些什么,这是我来上海的第一份工作,没经验。谢谢!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9-09-07 00:00:00 |
回复内容: | 09年未签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你可以要求应休未休的年假;若是你自己辞职,很难要求经济补偿,若是由公司解除你,你可主张经济补偿。离职手续公司会给你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