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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答

咨 询 人:王雪丽 问询时间:2009-09-04 12:12:20
咨询标题:能取得工资补偿吗
咨询内容:您好!IT外包,所在外服公司项目结束后,回到原公司因为暂时没有项目,原公司就开始给我降薪到原有的26%左右,这样持续了5个月,这5个月工资总和相当于我之前一个月的,没有项目公司却不裁员,因为要支付N+1的工资,我签了三年的合同,现在才一年,如果按26%的工资来支付,我还有两年的工资可拿,但公司现在依然给我最低工资(原的26%)每周还要去报道两次,超过3次不报道会示为自动离职,这样就是逼我主动辞职,但又不想支付N+1的赔偿,请问公司这样做是不是违反合同,我能索要N+1的赔偿吗?谢谢。

律师:李军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09-09-05 00:00:00
回复内容:公司不能随意单方降薪,公司的行为属于变更合同,变更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你可以要求公司全额发放工资; 详情可致电李军律师咨询63037090,1361171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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