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王雪丽 | 问询时间: | 2009-09-04 12:12:20 |
咨询标题: | 能取得工资补偿吗 | ||
咨询内容: | 您好!IT外包,所在外服公司项目结束后,回到原公司因为暂时没有项目,原公司就开始给我降薪到原有的26%左右,这样持续了5个月,这5个月工资总和相当于我之前一个月的,没有项目公司却不裁员,因为要支付N+1的工资,我签了三年的合同,现在才一年,如果按26%的工资来支付,我还有两年的工资可拿,但公司现在依然给我最低工资(原的26%)每周还要去报道两次,超过3次不报道会示为自动离职,这样就是逼我主动辞职,但又不想支付N+1的赔偿,请问公司这样做是不是违反合同,我能索要N+1的赔偿吗?谢谢。 |
律师: | 李军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9-09-05 00:00:00 |
回复内容: | 公司不能随意单方降薪,公司的行为属于变更合同,变更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你可以要求公司全额发放工资; 详情可致电李军律师咨询63037090,13611714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