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陈先生 | 问询时间: | 2009-08-10 12:13:05 |
咨询标题: | 关于社会保险 | ||
咨询内容: | 公司曾承诺我另给我现金,让我自己去缴纳社保,之后我以个人名义缴纳了自由职业者社保。现在公司遣散未给予我工作期间的社保补贴。而我又自行缴纳了自由职业者社保。我能否仲裁追讨此期间的社保金? 仲裁判决是否支持社保金的折现,还是只能补交不能折现? |
律师: | 李军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9-08-11 00:00:00 |
回复内容: | 可以要求公司承担社保金。你替公司承担的部分应由公司支付。 需要委托律师处理,可致电李军律师联系面谈。63037090,13611714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