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蒲松林 | 问询时间: | 2009-07-31 09:58:50 |
咨询标题: | 公司如何补偿 | ||
咨询内容: | 我是一个机械厂内的一个员工,但是今年7.27日合同到期,签了一年的合同,到了7.22的时候而老板要在浙江重新办一个厂,只让签定一个承诺书,也就是意向书同他一起去那个新厂,而不要补偿,把在这个公司的一年工龄拿入那厂,而又不签合同,说到那边才签,我没有签,请问一下老板应该如何补偿我,工资每月10号发,我合同到期,又应什么时候把工资给我。老板一直不说一句话,老是拖泥带水的,含糊下面员工。 |
律师: | 李军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9-07-31 00:00:00 |
回复内容: | 不续签的话,工资应于合同终止日结清。 同时应根据你08年以后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详情致电13611714604李军律师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