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孙先生 | 问询时间: | 2009-07-28 20:51:15 |
咨询标题: | 被公司辞退该索取哪些补偿? | ||
咨询内容: | 我在公司工作了6年多,本来是两班制(一个星期日班一个星期中班),现在公司领导要安排我上常日班,因为个人原因拒绝了,公司以此要辞退我,请问我能要求什么补偿?还有,公司每个月要加班70~90小时,我申请过要求做5天8小时,领导拒绝了,说不愿意加班就别干了,请问这合法吗?合同是签到09年12月31日的,有5张公休单已经发给本人没用!还有今年工作了半年的年终奖,请问这些都能补偿吗? 还有有一次公司安排星期日加班没去,罚了我100元,这合法吗? |
律师: | 李军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9-07-29 00:00:00 |
回复内容: |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甚至双倍赔偿; 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 有证据的话,可以主张。 需要委托律师处理,预约面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