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小淮 | 问询时间: | 2009-07-16 21:00:08 |
咨询标题: | 船员劳动合同 | ||
咨询内容: | 我是一名船员,06年与公司签12年的合同,合同截止2018年,早在08年的时候,我们已经口头说过不跑船了,直到今年的7月我们才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公司不同意。合同上有规定:违约金5万和船员回国未把证件交回公司,一天要10美金扣,至今已经累计4万,公司要我们赔偿9万。证件只有海员证是公司给我们办的,其他证件是我们自己花钱考的,船员的合同是不是比较特殊?我们是不是违约呢?要不要付违约金?为什么我们去劳动仲裁办,说我们需要付违约金,06年签的合同有没效? |
律师: | 徐智强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9-07-16 00:00:00 |
回复内容: | 单位的做法不合理,你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