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董蒙蒙 | 问询时间: | 2009-06-29 10:59:15 |
咨询标题: | 这该不该属于工伤 | ||
咨询内容: | 我是上海某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至2010年7月底, 2009年6月20日在公司车间里,我旁边有人打架,我去拉架,谁知他手里有刀囊到了我的手,手背上缝了4针,现在在家休息,公司也没说怎么处理,就让我按照医生开的病假单在家休息,请问,我在公司里出的事属不属于工伤,病假期间有没有工资,我该怎么办 |
律师: | 温明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9-06-29 00:00:00 |
回复内容: | 属于工伤,医疗费若公司没有为你交保,则由公司负担。治疗期间的工资应照常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