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朱春 | 问询时间: | 2009-06-08 18:51:36 |
咨询标题: | 我该怎么办?帮帮我! | ||
咨询内容: | 2006年6月底,单位领导通知我去新办公地点上班。我和单位另一位同事一起去的。那里还在装修,领导让我们在那打扫一下。我在打扫过程中腰不慎扭伤(医生确诊是腰椎盘突出),8月中旬我进医院手术。在此其间单位以工伤上报上级单位(有批复),工资照发但是没有给我报销医疗费用,现在能否再要求报销(因为想保住职务而且也不懂劳动法)?07年底因一些小矛盾,单位辞退我。现在,因为腰的问题不能坐久又不能从事重的活,即使应聘到职务也不能正常工作,请问我现在能否再与造成我工伤的单位追索劳动赔偿呢?谢谢 |
律师: | 温明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9-06-09 00:00:00 |
回复内容: | 时效已过,无法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