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朱懿 | 问询时间: | 2009-05-16 12:40:53 |
咨询标题: | 关于合同不续签的问题 | ||
咨询内容: | 本人于2000年开始在单位工作,后每年签订一次的固定合同,后于08.2月底到期后一直尚未续签。最近从09.3月起单位于我协商,以单位效益不好为由,要求我调岗降薪,并要求我续签合同(要求2008.3月起补签,至2011年年底),请问这我能拒绝吗?且可以提出这三项要求吗?1、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2、要求08.3月起至09.4月为止的双倍工资;3、不同意调岗降薪 |
律师: | 任济舟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9-05-16 00:00:00 |
回复内容: | 可以拒绝。1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2、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双倍工资。3、如果合同一方不同意变更合同,单位不能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