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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 询 人:孙鹏飞 问询时间:2009-05-13 14:35:22
咨询标题:工资
咨询内容:你好,我今年在松达电脑公司上班,因为生意淡,今年4月25日我跟老板说不想做了,他本人也同意了,叫我4月28-29 去拿工资,可是我29去的时候他却说是我自己走了,等等理由,就是不想给我钱的意思,由于是小公司我们没有任何合同,请问我能要回钱吗?上线请回复,多谢!

律师:任济舟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09-05-13 00:00:00
回复内容:如果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律师:温明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09-05-13 00:00:00
回复内容:可以,向劳动监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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