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王宝山 | 问询时间: | 2009-05-02 22:17:53 |
咨询标题: | 关于赔偿金问题 | ||
咨询内容: | 单位于08年12月1日提出12月31日合同到期不继续续约,本人于08年12月29日向仲裁提出申诉 以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要求于12月30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在单位工作4年的4个月赔偿金,请问如果去法院 法院会按照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只给一个月的补偿金来判还是会支持我的4个月赔偿金的请求来判 谢谢 |
律师: | 温明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9-05-04 00:00:00 |
回复内容: | 若你的单方提出解除成立,则应当支付根据你工作年限的补偿。若不成立,不能主张。建议电话详细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