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小陈 | 问询时间: | 2009-04-27 11:18:44 |
咨询标题: | 劳动纠纷算不当得利吗? | ||
咨询内容: | 我在试用期到的情况下被公司当天告知解聘且理由不够充分,但公司没有明确应结的工资款是多少,晚上公司把钱多打了很多,公司说试用期不用承担一个月经济补偿,另外还有加班费和午餐补助及综合保险没有算在其中,就此我们有争议,还威胁我把钱立即还给公司,我们协商公司出个证明,证明我先还多少给他剩下的再解决,但后来又反悔了要我除了2个月工资全部还他,我们不同意,公司说要告我们不当得利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9-04-27 00:00:00 |
回复内容: | 确实是公司误打入你的卡里,你应该退还,属于不当得利。 |